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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记者从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王某、马某共计赔偿原告赔偿金8.2万元,其中王某赔偿8.2元,被告马某赔偿5万元。

原告刘某诉称:原告系从事房屋装模工作。2022年9月,被告王某因自建房需要,将位于萍乡市某地的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发包给被告马某。原告受被告马某的邀请为被告王某的房屋进行装模。在工作过程中,原告不慎从二楼坠落受伤,随即被送往萍乡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原告为右侧5-11肋骨折,创伤性血气胸,肺挫伤。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伤残等级为十级。因原告、被告始终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两被告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所以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黄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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