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5月21日,记者从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确认由被告廖某向原告返还3万元,此款被告在2023年5月21日前付清。

原告张某诉称:去年11月,原、被告通过网络认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原、被告在刚开始交往时感情尚可,处处为被告着想,关心其生活起居并支付了部分生活上的开销。且于同年11月18日,在被告向原告表达想要购买车辆时,原告一心奔着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交往,便四处筹钱于同年12月4日向被告转账10万元让其用于购车,并登记在被告名下。在购买车辆后,原告便觉得被告越来越冷淡,被告以各种方式故意躲避原告,不与原告见面。最终,被告于今年1月9日正式向原告提出分手,双方恋爱关系终止。原告与被告结婚目的落空,被告拒不返还原告10万元购车款,原告迫于无奈,遂诉至法院。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黄廉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