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2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98元;2023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5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294元。

据介绍,2023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如下:月缴费基数6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732元;月缴费基数7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854元;月缴费基数8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976元;月缴费基数9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1098元;月缴费基数10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1220元;月缴费基数15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1829元;月缴费基数20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2439元;月缴费基数25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3049元;月缴费基数300%档次,月缴费金额为3659元。

参保人员2023年度实际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按当年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98元的比值据实计算。

值班编辑:周章云、奚同北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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