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我省企业406.6万户,其中99%以上是中小微企业。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日我省出台《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10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深入解读。20条“沉甸甸”的举措,旨在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得性,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解中小微企业“融资之渴”。

解“难点”,

信用红利亟待加速释放

截至6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8.2%,贷款户数244.88万户,比年初增加27.2万户……我省大力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小微企业一般缺少抵押物,银行缺乏准确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的手段,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列出一组数据:6月末,全省信用贷款余额占比14.94%,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11.45%。

我省着力聚焦薄弱环节,力求让“信用”更“实用”。“我们在专业研判的基础上,为缺乏抵押品但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发放信用贷款。”江苏银保监局普惠金融处处长仇海华介绍,我省还持续拓展“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业务,针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研发专属的信用贷款产品,并推出“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等专项贷款产品。

在政策的助推下,不少金融机构都向小微企业伸出了“橄榄枝”。今年3月,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建立4万余家优质中小企业白名单库。“上半年,7家合作银行为白名单库企业授信3998亿元,企业用信额度1952亿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石晓鹏说。

通“堵点”,

搭建统一融资信用“数据库”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聚焦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既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得性,也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可靠性,并明确了信用信息建设的“任务书”:到2025年,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150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4000亿元,占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超过20%。

《若干措施》中一大重点内容就是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对接省级节点,推进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带动引领其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发展。

“省级节点是实施信用信息共享的枢纽和重要载体,可以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信息的多种方式归集共享和管理,发挥省级层面信用信息‘中转站’作用,实现融资服务平台平等全面介入。”张世祥介绍,目前我省已实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并完成与国家信用信息接口的联通调试。

同时,我省持续发力信用数据共享规范。2020年5月,我省印发《江苏省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已基本建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综合基础库,数据共享作用初显。“去年5月,《政务大数据 数据元规范》等7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为信用数据共享开放提供了标准指引。”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何正庆介绍。

消“痛点”,

让信用信息共享更安全

记者注意到,《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作为《若干措施》的附件,明确省市层面共享信息类37个,主要包括国家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的信息类16个,如纳税信用等级、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以及结合我省融资信用服务实际需求增加的信息类21个,如简易注销公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等。

省发展改革委在《共享清单》基础上,还进一步细化各类信息的数据项、数据类型、数据长度、数据项属性等,印发《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数据目录》,推动各地各部门及时、高效共享信用信息。

“《若干措施》的出台是信用服务的再升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钱东平说,此次我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中增加了税务、住房公积金、水电气费等的缴纳情况,数据范围更广、种类更多、质量更高,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画像”的精准性,更好实现以信促融。

为保障信用信息应用安全,《若干措施》提出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监测体系,出台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获得贷款企业风险研判指引,同时明确参与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的省级节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机构等各类主体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全过程安全可控。“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授权统一管理和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授权制度,保障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权、异议权,加大对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张世祥说。(沈佳暄 贺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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