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地产销售活动日趋活跃,甘肃省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前注意核验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不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购买二手房要查看房屋产权证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不随意交纳电商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购房时,不随意参加购房“首付分期”服务,不参与开发企业、中介公司或个人提供的“首付分期”服务等。

谨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留心,大部分房屋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会签订一份《认购书》,以作为正式合同的保证。消费者在签订前,应当事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增补协议)进行充分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慎交购房定金,慎签购房合同。购房后,及时索要正规发票,仔细验收房屋,谨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

不轻信商家售楼广告及口头承诺。《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购房人认为广告宣传的事项是对订立合同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要求增加到合同内容中,并设定违约责任,防止其他当事人“事后不认账”。

“阴阳合同”违法。个别当事人为逃避税费或获取高额度商业贷款,采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办理交易手续,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存在极大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虚假材料偷税漏税的,均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交易过程中,一旦对方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时,因虚报的内容已被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或银行所采纳认可,当事人往往必须按照虚报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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